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41420000

「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11-26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由呂玉玲、許宇甄、邱鎮軍等17人提出,主張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期限由四年延長至六年。理由聚焦桃園推動『龍科三期』『桃竹苗大矽谷』等產業政策與2021年核定的桃園國土計畫有落差,主張保障地方發展選擇空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地方在重大產業政策與既有國土計畫存在落差時,有更多時間調整規劃並減緩民眾疑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桃園等推動重大產業政策的縣市政府、相關土地所有人及受分區劃設影響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直轄市、縣(市)應公布實施及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期限由四年延長為六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產業政策與國土計畫有落差、應延長以保障地方發展選擇;疑慮:認為延後可能延遲國土管理新制,產業擴張與國土規劃原則的協調需審慎。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特定產業園區政策為例,可留意個案訴求與通案修法之間的關聯。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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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土計畫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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