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將外交部「援外政策白皮書(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的公布時間明文化、程序法制化。提案理由是該白皮書自2009年首發後直到2023年底才更新,欲參照國防法「四年期國防總檢討」精神,要求定期提出以強化援外政策成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援外政策白皮書有固定公布週期與法定程序,提升援外政策的指標性、透明度與可檢視性。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交部及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的執行與監督。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明定援外政策白皮書(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的公布時間與相關程序;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文化公布時間可避免長年未更新、強化援外政策的延續性與監督;疑慮:固定週期是否限制因應國際情勢的彈性、法制化的實際效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屬程序法制化條文,留意公布週期與彈性條款如何拿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4-05-03,2024-05-0
交付審查2024-05-03,2024-05-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係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執行具有政府開發援助、人道援助或其他相關性質之合作發展計畫,其政策推行應視國際局勢、並盤點國內資源後制定其方針,方可合乎實務需求,惟外交部於2009年第一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後,直到2023年年底才再度更新版本,並修改名稱為「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為有效制定具有指標性、參考性、並具有政治可行性之國際合作發展政策計畫,外交部應定時提出「援外政策白皮書」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故參照「國防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四年期國防總檢討」精神,將「援外政策白皮書」之公布時間明文化、及程序法制化,作為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用之施政指引,爰擬具「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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