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要修《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把外交部「援外政策白皮書」的公開發布變成法律義務並定期更新。提案理由是上一版白皮書與新版相隔長達十四年,認為援外政策方向應制度化、可被定期檢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援外政策與資源配置更透明,便於立法院、學界與公眾掌握政府外交與國際合作方向。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外交部、援外執行單位,以及關注外交與國際合作政策的立法者與公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參照《國防法》第三十一條「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模式,明定援外政策白皮書應定期公開發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援外政策具重要性,公開發布法制化可強化監督與成果導向、提升援助效益;疑慮:定期公布的具體時程與內容若僵化,可能影響外交策略調整的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定期」是幾年一次、由誰發布,是判斷這項透明化是否真能落實的關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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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案由
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0人,有鑑於外交部於2009年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至2023年11月新版白皮書才再發布,中間間隔14年之久,橫跨兩位總統四個任期,然而「援外政策白皮書」對於我國援外資源部局及策略具有相當重要性,其公開發布應法制化,且「援外政策白皮書」也是政府外交政策的指引,並使行政單位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故應定期公布,爰擬具「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外交部於2009年首次發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至2023年11月新版白皮書才再發布,中間間隔14年之久,橫跨兩位總統四個任期,然而「援外政策白皮書」對於我國援外資源部局及策略具有相當重要性,其公開發布應法制化,且「援外政策白皮書」也是政府外交政策的指引,使行政單位據以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並透過建立專業化及成果導向之發展合作模式,強化援外工作及外交關係之連動,並符合國際規範以提升援助效益。
二、外交部應定時公開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以強化援外政策與執行之成效,故參照《國防法》第三十一條中規定「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應向立法院公開提出,將「援外政策白皮書」之公布法制化,針對新政府未來四年外交政策制定方向。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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