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調增各級學校的輔導人力配置以增加輔導量能。提案理由為學生自殺自傷通報案件逐年攀升、監察院調查指出青少年自殺率連年上升且實務面臨輔導人力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增加各級學校輔導人力,提升學校接住有輔導需求學生的能量。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各級學校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調增各級學校輔導人力配置;具體數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自殺自傷通報快速增加、監察院指出輔導人力不足與轉銜機制未整合,應增加人力;疑慮:擴編財源與人力來源、輔導轉銜與社政衛政整合的配套,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期多件第十一條案訴求一致,差別多在門檻與人力比的具體數字,建議併同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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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6-26
委員會審查2024-07-04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發文2024-07-10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廖偉翔、林沛祥、楊瓊瓔、洪孟楷、高金素梅等19人,鑒於近年來頻傳學生自殺之案件,據教育部統計各級學校之自殺自傷案件數亦逐年攀升,自106年1,588件,飆升至111年1萬1,663件,該通報案件之增長速度不容忽視,且監察院於110年之調查報告亦指出,青少年族群自殺率已連續20年攀升,自殺已成15至24歲第二大死因,於報告中亦指出,實務執行上面臨輔導人力不足等問題,顯見現行法規之輔導量能已不足以應對有輔導需求之學生,實有修正之必要,為改善教育現場輔導人力不足及提供學生所須之輔導量能,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調增各級學校之輔導人力配置,以增加各級學校之輔導量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近年來頻傳學生自殺之案件,教育部統計之各級學校自殺自傷案件數亦逐年攀升,自106年1,588件,飆升至111年1萬1,663件,該通報案件之增長速度不容忽視;監察院於110年提出之「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等情案」調查報告指出,自殺已成我國15至24歲第二大死因,且15至24歲青少年族群自殺人數仍持續攀升中,該報告亦指出當前實務執行面臨輔導人力不足、輔導轉銜機制未與社政、衛政結合等困境,皆顯示我國當前校園之輔導人力,實有增加之必要,且據教育部數據指出,高中以下學校55班以上班級數自108學年323班,降至112學年度316班;30班至44班之班級數,自108學年度586班,增長至112學年度為591班,顯見當前五十五班之規定已不符時宜。
二、此外,據衛福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112年度成果報告指出,依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自殺已成為15-19歲青少年族群之第三大死因;另據衛福部「全國自殺死亡資料統計暨自殺通報統計」數據中表明,15至24歲自殺通報人次,已從98年3,958人次,增至111年1萬1,969人次,前述資料皆顯示我國當前青少年之心理健康問題不容忽視,亟須解決。
三、再者,依現行「學生輔導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有關專任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之配置規定,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起逐年增加,並自一百零六年起由中央主管機關每五年進行檢討。」迄今已達檢討年份,為符法規,確有其必要依教育現場之實務狀況進行檢討。
四、綜上所述,為改善教育現場輔導人力不足及提供學生所須之輔導量能,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調增各級學校之輔導人力配置,以增加各級學校之輔導量能。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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