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委員牛煦庭等人提案,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將代管業納入成交資訊申報登錄範圍,並由地方主管機關逕行登錄。目的是讓政府已知悉的租賃關係住宅都能登錄供公眾參考租金行情,逐步落實市場透明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中佔多數的代管案件租金資訊也能公開,民眾查詢租金行情的資料會更完整。
主要影響對象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與租客、代管業者及地方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將代管業成交案件納入申報登錄,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逕行登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代管戶數遠多於包租戶、補上資訊缺口可促進透明;疑慮:代管業掌握租金程度、行政作業可行性與資料準確性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與其他租賃透明化版本差別在「代管業是否納入」,可重點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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