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聚焦大專校院的學生輔導量能。提案理由為現行大專院校未設專輔教師,但學生輔導需求增加、個案數攀升、問題日益多元複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升大專校院的輔導人力與量能,協助高關懷學生取得個案管理與輔導協助。
主要影響對象
大專校院學生、大專校院輔導與諮商人員、各校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提升大專校院學生輔導量能與品質;本案原文未提供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大專未設專輔教師、個案數增加且問題多元,應提升大專輔導量能;疑慮:大專設置標準、擴編財源與專業人力供給,因原文未詳列而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明確聚焦大專端輔導量能,可與同期偏重高中以下的案件對照其分工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15
委員會審查2024-06-26
委員會審查2024-07-04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發文2024-07-10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鑒於現行大專院校未設專輔教師,惟學生輔導之需求與日俱增,且學生問題日益多元、複雜,各校高關懷學生須進行個管之個案數越來越多。為提升大專校院學生輔導量能及維持輔導品質,有效協助有輔導需求學生,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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