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1530000

「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制定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提案者認為我國選務技術已趨成熟,為保障憲法第十七條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使因求學、工作或疾病等無法返回戶籍地的國民仍能行使投票權,爰立法開放不在籍投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使無法於投票日返回戶籍地的選民,仍能參與選舉或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者認為可提升投票參與與保障參政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因求學、工作、疾病等難返戶籍地的選民及中選會等選務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新制定專法,建立不在籍投票之適用對象、投票方式與選務程序等框架;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離鄉與行動不便者投票權、落實憲法參政權;疑慮:選務量能、身分查核、投票安全與防弊及適用範圍等設計仍有不同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不在籍投票常見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等不同方式,可留意草案採行哪一種。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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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鑒於我國選務技術漸趨成熟完備,開放不在籍投票當為時勢所趨,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七條,對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基本權利之落實,確保本國人民不因離鄉背井求學、工作,或因疾病等相關因素行動受限,致選舉或全國性公民投票當日無法順利返回戶籍地,進而喪失投票之權利,爰擬具「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以確保人民參政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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