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提案以校安事件增加、現行專業輔導人員數額配置不符實際需求為由,主張調整配置標準、引進專業督導機制,並強化學校行政單位執行與精進三級輔導架構。原文未附逐條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讓輔導人員透過專業督導取得服務建議,並強化行政單位支援,協助學校落實三級輔導工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學校行政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輔諮中心相關任務與配置)及第七條(學校行政單位執行支援),並涉及三級輔導架構精進(詳細內容詳見正式條文版本)。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調整不符需求的配置、引進專業督導、強化行政支援;疑慮:新配置標準與督導制度的財源與認定細節尚待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修正範圍與其他學生輔導法版本部分重疊,可比較各版對督導與行政支援的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委員會審查2024-04-15
委員會審查2024-06-26
委員會審查2024-07-04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發文2024-07-10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許智傑、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莊瑞雄等25人,鑒於近年校園安全事件不斷攀升,然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專科以上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之數額配置標準已不符實際需求,又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之業務須接觸個案,故有延聘專業督導提供服務建議之需求,為精進三級輔導架構內容、強化學校行政單位執行等,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生輔導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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