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吳思瑤等17位委員提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5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恢復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刪除專業稽核人員隸屬校長的關係,並在管理與稽核委員會中增設學生代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訴求是強化校務基金稽核的獨立性、恢復權力分立精神,並擴大學生參與校務治理,與學生及校務財務監督相關。
主要影響對象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與稽核人員、學生及教育部。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5條恢復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並納入學生代表;修正第7條刪除專業稽核人員與校長之隸屬關係、改由校務會議同意後擔任,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恢復稽核獨立、避免球員兼裁判、深化校園民主;疑慮:稽核與行政權責劃分、學生代表角色與專業性等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稽核制度的關鍵在「獨立性」設計,可關注委員會組成與任命程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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