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供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魯明哲等24位立委提案制定「學校供餐法」專法。參考日本(1954)、韓國(1981)已立《學校給食法》建立完整供餐制度,認為我國現行規範散落各處、中央與地方權責不清、且存在城鄉經費與資源差距,因此主張立專法整合改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釐清中央與地方權責、平衡城鄉供餐資源差距,提升校園餐食的品質與食安。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中小學生、家長、學校供餐與行政人員,以及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全新「學校供餐法」專法,整合現行散落的學校供餐規範並明確中央地方權責;詳細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日韓立法為例,認為應以專法解決規範散落、權責不清與城鄉落差問題;疑慮:關注經費來源與地方財政負擔,以及多部同名草案的整併。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多部「學校供餐/午餐」草案並陳,可留意各黨團與委員版本的主管權責設計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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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5-16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黃健豪、牛煦庭、游顥、邱鎮軍、廖偉翔、顏寬恒等24人,鑑於日本、韓國分於1954年、1981年制定《學校給食法》,建立完整的學校供餐制度,為校園餐食安全把關。反觀我國現行學校飲食規範則散落各相關規定中,以致中央及地方權責不清,且規範大多為原則性及建議性的文字,常讓第一線執行單位學校無所依循。此外,目前學校供餐經費及資源仍存在城鄉差異之現象,應盡速整合改善。為使我國校園供餐系統日趨完善,以平衡學校供餐發展不均情況,提升校園餐食品質,使學生享有營養均衡且兼顧食品安全的餐食。爰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校供餐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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