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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第四案第三十七條・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民國114年12月12日
贊成 52
反對 50
出席 102 人
贊成
52 人
中國國民黨
50 人
傅崐萁
羅智強
林沛祥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思銘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張嘉郡
洪孟楷
王鴻薇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顥
無黨籍
2 人
高金素梅
陳超明
反對
50 人
民主進步黨
50 人
張雅琳
林月琴
陳培瑜
柯建銘
鍾佳濱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郭昱晴
吳思瑤
沈伯洋
范雲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林俊憲
李坤城
王義川
陳秀寳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蔡易餘
莊瑞雄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李柏毅
陳瑩
陳冠廷
陳亭妃
王美惠
劉建國
林岱樺
賴惠員
黃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林楚茵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張宏陸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記名表決原始紀錄,來源立法院公報。點委員看其完整問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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