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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 第65條

銀行經勒令停業,並限期命其就有關事項補正;逾期不為補正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其許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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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