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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26條

汽車因故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逾期即將牌照註銷。 超過停駛期限註銷牌照之車輛,如須復駛時,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重新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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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