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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條

汽車牌照不得偽造、變造或矇領,並不得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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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