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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規範了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無犯罪證明)時的收費相關事項,目的在於統一收費標準,確保申請人權益。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5-09-04・共 3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九條規定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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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應繳納證明書費用每份新臺幣一百元。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者,自第二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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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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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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