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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第95條

證券交易所之設置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每一證券交易所,以開設一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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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