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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76條

行政法院書記官於法院內將文書付與應受送達人者,應命受送達人提出收據附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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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