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程序法 › 第60條

行政程序法 第60條

聽證以主持人說明案由為始。 聽證開始時,由主持人或其指定之人說明事件之內容要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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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