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程序法 › 第38條

行政程序法 第38條

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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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