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著作權法 › 第83條

著作權法 第83條

前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有關爭議之調解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AI 白話解釋
← 第82-4條看 著作權法 全文第8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