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著作權法 › 第29條

著作權法 第29條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出租其著作之權利。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專有出租之權利。
AI 白話解釋
← 第28-1條看 著作權法 全文第29-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