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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臺北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規範了臺北警光會館的場地、設施及服務的使用收費標準,目的是為了提供使用者明確的收費依據,同時也便於會館財務管理與規劃。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5-12-29・共 3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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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住宿臺北警光會館之收費數額如下: 一、二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二、三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前項所定一日,自住宿當日十五時起,至次日中午十一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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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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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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