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與稅務 › 綠建材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綠建材標章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綠建材標章規費收費標準規範申請綠建材標章之規費收取標準與相關事項,以確保綠建材標章之推動與管理順暢,並提供申請者相關費用之參考依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8-03-31・共 4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申請綠建材標章證書,應依下列規定繳納審查費及證書費: 一、審查費: (一)新申請及換發:每件新臺幣八百元。 (二)補發及加發:每件新臺幣三百元。 (三)英文譯本:每件新臺幣八百元。 (四)申請廠商、申請人、廠商名稱變更:每件新臺幣一百元。 二、證書費:每件新臺幣二百元。 申請經駁回或屆期未補正而退件者,退還證書費。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予退費。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延伸

所有法律財政與稅務類法規本屆立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