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票據法 › 第48條

票據法 第48條

付款人於執票人請求承兌時,得請其延期為之,但以三日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47條看 票據法 全文第4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