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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140條

違反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而付款者,應負賠償損害之責。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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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