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法 › 第934條

民法 第934條

債權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向其物之所有人,請求償還。
AI 白話解釋
← 第933條看 民法 全文第93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