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法 › 第817條

民法 第817條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AI 白話解釋
← 第816條看 民法 全文第8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