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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662條

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其報酬及墊款得受清償之必要,按其比例,對於運送物有留置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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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