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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58條

社團之事務,無從依章程所定進行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解散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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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