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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457條

耕作地之承租人,因不可抗力,致其收益減少或全無者,得請求減少或免除租金。 前項租金減免請求權,不得預先拋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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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