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法 › 第393條

民法 第393條

拍賣人除拍賣之委任人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外,得將拍賣物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
AI 白話解釋
← 第392條看 民法 全文第39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