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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369條

買賣標的物與其價金之交付,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應同時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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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