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法 › 第1184條

民法 第1184條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所定之期限內,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時,遺產管理人在繼承人承認繼承前所為之職務上行為,視為繼承人之代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183條看 民法 全文第118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