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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1135條

親屬會議,非有三人以上之出席,不得開會;非有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不得為決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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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