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法 › 第408條

民事訴訟法 第408條

法官於必要時,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於調解期日到場;調解委員認有必要時,亦得報請法官行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07-1條看 民事訴訟法 全文第40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