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法 › 第271條

民事訴訟法 第271條

準備程序筆錄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各當事人之聲明及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二、對於他造之聲明及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 三、前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項及整理爭點之結果。
AI 白話解釋
← 第270-1條看 民事訴訟法 全文第27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