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民事訴訟法 › 第259條

民事訴訟法 第259條

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
AI 白話解釋
← 第258條看 民事訴訟法 全文第26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