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政府採購法 › 第74條

政府採購法 第74條

廠商與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章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
AI 白話解釋
← 第73-1條看 政府採購法 全文第7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