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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 第42條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得就資格、規格與價格採取分段開標。 機關辦理分段開標,除第一階段應公告外,後續階段之邀標,得免予公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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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