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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第58條

固定資產之耐用期限不及兩年者,得以其成本列為取得製造或建築年度之損失,不必按年折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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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