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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 第84條

拍賣公告,應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或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拍賣公告,應公告於法院網站;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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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