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36條

專利法 第36條

專利專責機關對於發明專利申請案之實體審查,應指定專利審查人員審查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5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3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