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149條

專利法 第149條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專利申請案,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更正案及舉發案,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48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15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