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利法 › 第136條

專利法 第136條

設計專利權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設計或近似該設計之權。 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
AI 白話解釋
← 第135條看 專利法 全文第13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