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地法 › 第141條

土地法 第141條

第一百三十五條之土地重劃,得因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除公有土地外,超過重劃區內土地總面積一半者之共同請求,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核准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40條看 土地法 全文第1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