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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研究院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5條

工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之規劃及籌獲。 二、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執行。 三、辦公器具設備之購置、定製財物及安裝。 四、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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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