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商標法 › 第24條

商標法 第24條

申請人之名稱、地址、代理人或其他註冊申請事項變更者,應向商標專責機關申請變更。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商標法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