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基準法 › 第42條

勞動基準法 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AI 白話解釋
← 第41條看 勞動基準法 全文第4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