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刑事訴訟法 › 第439條

刑事訴訟法 第439條

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之案件,諭知有罪之判決者,不得重於原判決所諭知之刑。
AI 白話解釋
← 第438條看 刑事訴訟法 全文第44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