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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431條

再審之聲請,於再審判決前,得撤回之。 撤回再審聲請之人,不得更以同一原因聲請再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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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